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要求,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证监会针对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阅读量:9448
《规定》于6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总体认同。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规定》。 阅读量:5610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培训班在陕西延安举办。本次培训班由总局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主办,来自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机关各司局,各金融监管局及辖内分局、支局代表,各总局管理单位共16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实现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条线干部“四级联训”。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统计2025年1月份数据起,启用新修订的狭义货币(M1)统计口径。修订后的M1包括:流通中货币(M0)、单位活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8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明确了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裁量标准,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金融监管透明度、合法合规性及行政处罚公正性方面。这一新规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市场合规性以及监管机构与市场参与者的关系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议认为,今年利率自律机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利率自律机制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开展治理违规手工补息、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建立存款招投标利率备案机制等多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实施好支持性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营造适宜利率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对《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正式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对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0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52361.7亿元。国债发行11027.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6831.3亿元,金融债券发行7852.1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1发行9425.2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401.1亿元,同业存单发行16415.0亿元。
当地时间11月27日,中非金融合作银行联合体(以下简称“中非银联体”)在尼日利亚阿布贾召开第二届理事会会议暨中非金融合作研讨会。会议以“高质量金融合作助力中非携手推进现代化”为主题,各与会成员行围绕落实2024年9月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加强中非金融机构战略对接、能力建设、绿色发展与金融创新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随着2025年的临近,中国银行业正加速调整与变革,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日益激烈的竞争。近期,交通银行及其他四大国有银行相继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非资本债券,进一步夯实了其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体现了银行体系面对风险的韧性,也反映出监管层对银行资本结构优化的持续关注。
11月25日至27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带队赴山东调研,围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央地监管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围绕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实践需要,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实施。